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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边馀墨】执行法官手记

时间:2019-01-17 阅读:719

     时光任苒,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在执行庭工作已有4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来到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翻看记事本,对一天的日程做个安排,这个习惯让我不至于在繁忙的工作中乱了头绪。

      8点零7分,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拉开了繁忙一天的序幕,电话那头传来了急促的说话声:“张法官,执行案款的本息已经全部打到法院账户上了,可一定要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啊!我们公司还要等着招投标呢。”听到这条消息,我很是兴奋,奔袭千余里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申请人湖北江汉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建机)与被执行人四川某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执行一案,2014年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购买塔吊设备10台,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有42.7万元的尾款未付,申请执行人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四川某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诉至荆州区法院,经调解,四川某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同意于2015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尾款及利息,并约定了违约金。因被执行人失信,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我接手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就联系被执行人四川某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但林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查到其财产线索。

      案情即是命令,战机稍纵即逝。在得知相关情况后,我和庭长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连夜赶赴成都,此时的成都已是高温难耐。

      在当地法院的支持下,我们先后奔赴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四个项目部,经过三天的努力,摸清了被执行人公司的经营现状,并依法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在稍作休息之余,我拿起手机给林某发送了一条短信:林某,你好!我是荆州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关于你拖欠江汉建机货款一案,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责令你尽快与法院联系履行义务。想着或许林某看到后能主动联系,这时电话突然响起,果真是林某,他说:“现在在外地,白天上班接不了电话,江汉建机的货款我不是不给,我在成都干活没挣到钱,老板跑了,我的租赁款还分文未收到呢……”就这样我们沟通了许久。尽管林某在不停地倾诉着他的难处,但我也看到了一丝希望,并爽快地留给他一定的筹款时间。

      有时候选择等待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良方,此后“联系林某”四个大字便挤进了我的记事本里。眼看约定的期限将到,我索性又给林某发了一条短信,他的回复让我再次失望。林某除推脱之词外,别无还款之诚意。鉴于此,我通过微信送达了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的后果。林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迅即回复“我三天之内保证还款”。就这样,70万元的执行款(含30万元的违约金)按期全部打入到了我院账户。打开记事本,我删掉了这条“欠账单”,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同事、家人经常疑惑不解的问我:“看你成天忙忙碌碌的,干啥呢?”我总是会心一笑。忙,何尝不是一种历练;忙,让我对家庭来说愧疚万分;忙,让我对工作而言无愧于心。我常常告诫自己,对于一切未知,要拥有良好心态和美好愿望;对于一些已知,要倾其所能达到极致。执行攻坚在路上,重整行装再出发,我将用坚定的信心和坚韧的毅力续写自己最新最亮的执行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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