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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8000万元调解结案!为企业排忧解纷 促项目顺利复工

时间:2022-08-22 阅读:19470


8月以来,荆州区法院副院长杨玲在审理一起诉讼标的达8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从优化营商环境着眼,用心用力反复调解,终于促成两家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既解决企业纷争,又确保在建工程顺利推进的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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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某建工集团中标某开发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工程,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同总额870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建工集团按约进场施工,施工各节点质量经过验收均为合格。因开发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建工集团自2022年1月停工至今。

在荆州区高新区管委会的见证下,开发公司向建工集团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示于2022年3月31号前支付工程进度款3000余万元及利息和停工期间的相关损失,但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仅陆续支付1600万元。后来,建工集团委托律师向开发公司发出《律师函》,催促开发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并要求对未付工程款提供相应担保。

因开发公司未履行承诺,双方对复工问题亦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建工集团遂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被告开发公司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由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8000余万元且确认原告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同时主张违约金100余万元。

针对原、被告均为企业的情况,杨玲坚持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摆在首位,以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统筹案件的审理。8月4日,在庭审中,双方剑拔弩张,均要求解除合同且拒绝协商,致使调解陷入僵局。

“涉诉房地产项目已停工7个月,如果不能及时复工就会导致延期交房,这样不仅会造成双方企业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而且还会滋生一系列新的矛盾纠纷。”杨玲如是说。庭审后,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反复与两家企业沟通,同时积极争取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经过一周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被告表示分期付款,原告同意立即复工。8月11日,在杨玲的主持下,双方通过线上方式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