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再加力!五天执行三案
时间:2024-07-05 阅读:19854
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三个重点执行案件远赴湖南省多地,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五天连执三案,收到良好效果。
此次强制执行活动首行即前往湘潭市岳塘区扣押机械设备,涉案标的达2000万元,根据申请保全人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被保全人因购得其机械设备未偿还案款,可在其仓库扣押设备。执行局胡魏涛执行团队便于24日上午直抵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与当地法院沟通接洽,协商案件处理方案,在得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曾在不久前对该案被执行人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过执行活动,执行障碍已经基本被扫清,胡魏涛执行团队当即决定立刻与当地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联动,上午出发前往被执行人厂房处扣押设备。
虽然人为阻碍已基本扫清,但天公不作美,数日暴雨令长沙、湘潭等地部分地区形势不容乐观。虽然当地法院大力支持,但现场机械设备扣押因大雨泥泞造成了很大的现实困难,拖车卡车难以进出,车轮全部陷在泥中。一方面是对天气以及洪涝的担忧,另一方面是必须抢占时间尽快将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扣押到位。执行团队以及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各位同志无惧风雨、不怕困难,最终在群策群力、多方协助下,在两天的时间内将所有的机械设备全部抢装抢运成功,执行到位设备价值近千万元。
次日上午,执行团队马不停蹄前往长沙,就另案送达协助执行文书,与第三方协助执行单位会见,并至被执行人住所地以及公司找寻被执行人,经过沟通协调,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方案。
紧接着,执行团队前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到达后便立即与当地法院联系请求协助执行,同时在岳阳市公安局办理了拘留手续备案。一切准备就绪后,执行团队于下午三点正式开展执行行动。拘留过程中,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提供了详细财产线索以及债权状况,在得知被执行人确实在执行阶段主动履行过八万余元,之后确因情势变更未能履行法律义务并非不愿履行,且家中尚有亲属需要抚养的相关情况后,执行团队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决定对被执行人暂不拘留,经与当地法院沟通,决定将拘留手续暂存。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感谢,并当场多方筹款,将筹到的3万元案款当场汇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写下承诺书,承诺按照约定履行法律义务。
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此次异地执行行动中,执行团队通过制定详细方案和合理规划路线,五天奔赴多地处理执行事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能动司法理念,捍卫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