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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被执行人主动提前履行,执行工作喜迎“开门红”!

时间:2024-01-05 阅读:4543

“张庭长,我今天把钱带过来了,想逃避法律义务是不可能的,既然早给晚给都要给,还不如早给早安心!”2024年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法庭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场执行到位金额18万元,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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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张某某醉酒后持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停放在路边由刘某某驾驶的普通货车尾随相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的家人钟某某、曹某某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刘某某赔偿钟某某、曹某某等损失22万余元。2023年4月25日,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钟某某、曹某某等人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协商释法明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刘某某分期履行赔偿义务,从2023年开始至2027年每年向申请执行人钟某某、曹某某等支付40000元,余款于2028年前给付完毕,至此,该案终结执行。

年关将至,荆州区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荆楚行动”执行力度不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重拳打击与耐心释法促成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相结合,通过电话、微信、张贴公告以及发动村干部、网格员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诚信教育,讲法理、明道理、举案例,顺利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成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媒体及社会广泛关注。

刘某某从一个个执行案例中深刻认识到失信惩戒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会因此影响子女高考及就业。为卸掉心中的包袱,让双方过一个安心年,2023年12月底,被执行人刘某某思索再三,与申请执行人积极进行了沟通协商,表示愿意提前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赔偿款,并就最终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1月2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带着迫切的心情,与申请执行人钟某某一同来到川店法庭,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一摞摞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钟某某手中,赶在春节前,主动履行完毕全部赔偿义务。至此,本案提前四年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荆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修复关口前移,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提示书》;坚持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并重,纳入失信黑名单454人次,为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发放证明、恢复信用21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