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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09 阅读:13835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九)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审判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七)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九)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部机构及下属单位

全院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立案庭、刑庭、民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另设司法警察大队及派出中心法庭4个。

下属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公开的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编办核定我院政法专编93人,事业编制10人。截止2020年底实有在职政法专编90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另有雇员制29人;长期聘用人员19人,劳务派遣人员16人,退休人员58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区公车办核定我院车辆编制数14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实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610.75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下降了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6.85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2.05%;上年结余3.9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98.81%。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610.7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915.27万元,项目支出695.48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下降了9.46%,其中:公共安全2470.99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10.12%;社会保障和就业139.76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4.07%。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2610.7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9.4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因此编报2021年年初预算,相应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预算收支相比2020年有大幅下降;二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基数增长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增加;三是我院2021年没有“两庭”建设项目,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预算相应减少;四是2020年末新招雇员制书记员17人,相应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06.8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了2.05%。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06.8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长了2.05%,其中:公共安全2467.09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94%;社会保障和就业139.76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4.07%。

3、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基数增长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增加;二是我院2021年没有“两庭”建设项目,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预算相应减少;三是2020年末新招雇员制书记员16人。相应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06.85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了2.05%,增长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1915.27万元,比2020年增长2.55%,其中:人员经费1646.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9.16万元。

2、项目支出691.58万元,比2020年增长0.68%。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15.2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2.55%,其中:

1、人员经费164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9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长7.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等因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69.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7.56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下降了18.2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的影响,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省财政预算控制基数核定时就偏低,历年结余资金截至2020年底已使用完毕,无其他资金来源。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44.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的情况一致。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86.67%;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36.62%;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财政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69.1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67.56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18.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的影响,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办公费16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32.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6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81.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长173.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发生政策调整,取消了在汉省直单位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100万)以下采购项目预算。而2021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该文件要求的均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27.4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下降了69.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省法院 “两庭”建设项目减少,因此相应的建设配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所下降。

新增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27.4万元。经费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万元,上年其他结余 (转)3.9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我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和市和区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445.98万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98万元安排。项目长期目标: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办出更高质量的案件,树立更好的司法形象,实现荆州区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实行公平正义。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8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荆州区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8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  

(十)其他事项

我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