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荆州区法院一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入选
时间:2020-06-24 阅读:719
该入选案例的基本案情为,被告人陈德胜,1999年出生,在校学生。2018年5月12日晚,被告人陈德胜为给女朋友黄某某(未成年人)庆祝生日,在荆州区一音乐会所的房间内容留张某某、林某某及14名未成年人吸食氯胺酮(俗称“K粉”)。当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该房间将陈德胜、黄某某及上述16名吸毒人员查获。经尿检,陈德胜及16名吸毒人员的检测结果均为氯胺酮阳性。另查明,2017年12月18日被告人陈德胜受他人邀约参加聚众斗殴犯罪。
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德胜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并应从重处罚;陈德胜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斗殴罪。对其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陈德胜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一起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的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