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被执行人送锦旗致谢
时间:2024-06-03 阅读:14432
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向星瑶收到一面由被执行人吴某送来的写有“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对其务实为民的作风和尽职尽责的态度表示衷心感谢。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原告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吴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撞,造成魏某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告魏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吴某承担次要责任。2023年5月,荆州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魏某诉被告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吴某赔偿魏某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同年6月,申请执行人魏某向荆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荆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经过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吴某表示愿意积极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其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并患有严重肾病,无法一次性偿还36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干警向星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陈述的情况属实,一边是申请执行人住院治疗亟需这笔赔偿款,一边是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特殊无法负担赔偿款,既要保证及时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生存情况,向星瑶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希望能找到折中的方法妥善解决该执行案件。她一边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一边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的线上线下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支付赔偿款,被执行人同意积极筹钱一次性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被执行人送锦旗的场景。
下一步,荆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以善意执行为民执法理念,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