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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张艳丽 荣获“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

时间:2018-02-27 阅读: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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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的23年基层司法路

张艳丽,女,1975年3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通过招干考试到荆州区法院工作,现任荆州区法院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她始终坚持以公正为民司法办案为准则,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曾先后荣获荆州区“十佳女政法干警”、“模范公仆”、“巾帼建功标兵”,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十佳法官”,荆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2017年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法官。

用心办案维护公正

基层案件大多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货、损害赔偿等常规民事纠纷,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是否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关系到家庭和谐及至社会稳定。面对基层法庭繁重的办案任务,张艳丽始终微笑面对。她在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表彰大会上发言时说,“独立办案以来,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六个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正是由于她秉承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所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一直保持在60%上下。

换位思考法理整合

在审判实践中,张艳丽总结出一条能让人民群众感到“温柔”、信服的审判方式,那就是将法、理、情融入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设身处地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忧。原告郭某无固定职业,因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双目失明,负债数十万元,由于夫妻分居多年,郭某将丈夫起诉到法庭要求履行抚养义务。郭某每次到法庭,张艳丽法官总会下楼接其到办公室,事后又亲自将其搀扶到公交车站。在她的耐心调解下,郭某的丈夫主动与其签订了抚养协议,并借机化解了郭某母女多年不和的心结。

铭记职责不忘初心

张艳丽说,每当看到民事纠纷中的亲人握手言和、侵权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相互体谅、商事纠纷中的债权人实现合法权益时,她内心的委屈、劳累就都烟消云散了,同时她也更加感受到身为人民法官的责任感、成就感和自豪感。怀孕三个多月时,当事人双方因争执无意挥动了手臂,将张艳丽推倒在了楼梯上,这一幕可吓坏了一旁的同事,但张艳丽却慢慢站起身,拍拍衣袖,笑称自己身体素质好,没事。

张艳丽扎根基层、时刻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从家到法庭不到10分钟的路程,她一走就是23个春夏秋冬。正是23年的默默坚守,使她每年结案均在120件以上,年年居全院之首;正是23年的为民情怀,使她深受当事人信赖和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