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以案示警 以法明纪
——荆州区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示范庭审观摩活动

时间:2023-12-18 阅读:1945

12月14日,荆州区法院举行职务犯罪案件示范庭审观摩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分行、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代表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被告人刘某利用其担任某储蓄所所长、某支行营业部专柜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6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01年8月,被告人刘某从某单位揽储70万元后携款潜逃。2023年9月,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IMG_2436_副本.jpg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有序推进,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条理清晰、张弛有度。被告人刘某对指控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忏悔。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专注聆听,“沉浸式”感受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现身说法”,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守道德底线、不越纪律黄线、不触法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制度管权,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