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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时间:2019-05-21 阅读:2837

 

“我要好好感谢万局长,感谢执行局,感谢你们辛苦工作为我拿回血汗钱,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眼泪水将一面绣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万卫军手中。

2017年7月25日,荆州区法院对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文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文某某向张某某支付转让费242000元经二审维持原判后,文某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12月13日张某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由执行局副局长万卫军承办。其通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文某某的财产线索发现文某某仅有一套诉前被保全的住房,其价值远远超过执行标的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万局长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18年8月3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文某某于同年9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张某某20万元。虽然该案执行程序终结,但为督促文某某履行和解协议给付义务,万局长丝毫没有半点懈怠,多次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文某某先后分3次支付张某某共3万余元,剩余17万元迟迟不肯履行。

2019年4月8日张某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法院立即将文某某的剩余欠款执行到位。万局长随即多次被执行人文某某进行沟通,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其诉前被保全的房屋也将被法院拍卖。文某某对自己逃避执行行为感到十分羞愧,对万局长司法为民、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大为感动,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意法院议价拍卖其房屋。

在准备进行房屋拍卖时,万局长发现涉案房屋登记被执行人文某某配偶名下,无法拍卖。但文某某的女儿愿意作为保证人,约定7月30日前向张某某支付剩余执行款,可是张某某并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万局长联系张某某已经解除委托手续的律师,请其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执行法官的工作,尽可能转变申请执行人的态度。同时,万局长耐心向张某某做工作,最终,张某某接受被执行人女儿作为保证人。在万局长多次催促下,被执行人文某某女儿于4月30日将17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个普通的执行案件,无不凝结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和心血一面鲜红的锦旗无疑是当事人对执行法官工作成果的最好认可。在每一个不眠不休忙工作的夜晚,万卫军局长心中充满使命感: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宗旨落到实处,并时刻以此激励自己,牢记使命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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