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提供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时间:2023-10-24 阅读:818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提供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 由 | 案 号 | (2024)鄂1003执 号 | |
提供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须知 | 1、为便于被执行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执行文书,保证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申请人有依法提供被执行人送达地址或送达线索的义务。 2、申请人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准确,造成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以户籍登记地址或经常居住地、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登记备案地址,为送达地址。 4、传真、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须确定主体身份,附图片证据存卷备查,通过公众号平台予以送达。 | ||
提供的 被执行人送达地 址 | 被执行人: 提供地址: 送达方式:£电子送达 £短信送达 £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 | ||
被执行人: 提供地址: 送达方式:£电子送达 £短信送达 £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 手机号码: 电 话: | |||
提供信息人确认 |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述送达地址,我保证提供的被执行人送达地址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提供人: 年 月 日 | ||
法院工作人员签 名 |
签 名: | ||
备 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