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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拒不搬出 川店法庭强制执行

时间:2018-09-21 阅读:1405


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荆州区法院川店人民法庭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四年的婚姻家庭纠纷案。

原告焦某某(女)与被告张某某(男)经人介绍2008年在一起同居生活2014年3月经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男方到女方入赘。2014年6月焦某某向川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因被告向原告作出保证而撤回起诉。后来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无改善次年3月焦某某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2016年4月焦某某第三次向川店法庭提起诉讼强烈要求与张某某离婚经一审、二审最后判令双方离婚由原告给付被告4.5万元并依法分割了其他财产。但是从判决离婚到至今张某某强行居住拒不从焦某某家搬出。

焦某某忍无可忍不断上访但无任何结果。今年3月焦某某向川店法庭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某停止侵权搬出其房屋。经法院判决后被告仍拒不搬出。7月3日焦某某向川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川店法庭庭长张荣多次上门并邀请镇、村等基层组织领导共同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某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并当众威胁庭长及其他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

近日川店法庭在李场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法对张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荆州区拘留所关押五天后张某某主动要求与焦某某进行协商。川店法庭在拘留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某在释放当天迅速从申请执行人房屋搬出。

此案的成功执结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在当地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深受辖区党委、政府肯定和村民好评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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