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程调解 高效维护民权—荆州区法院成功调解六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系列案
时间:2022-03-30 阅读:10144
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7人受伤,并引发的六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月21日,在荆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何付蓉的主持下,得到成功调解,各方当事人通过线上签订了调解书。
2020年11月,被告陈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并乘载马某等17人,沿荆州市荆州区复兴大道(在建道路)行驶至武德路交叉路口时,与被告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等17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被送至荆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事故责任认定,被告吴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被告陈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马某等六原告无责任。被告荆州市某园林有限公司为普通货车的所有人,陈某是园林公司司机,被告吴某为小型轿车的所有人,且该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均在有效期间。
六起案件起诉到荆州区法院后,承办法官何付蓉仔细研究案件事实,认真分析研判案情,深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来龙去脉的陈述,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协议,后开庭审理。庭审后,何付蓉坚持调解不放松,即使在休假期间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融法、理、情于一体,对某保险公司、某园林有限公司、陈某、吴某以及6名原告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6原告53万余元。
六起案件圆满调解结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