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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陆续发放中······

时间:2024-05-28 阅读:13593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开展相关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意见发布后,荆州区法院积极响应,以线上、线下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制发书面提示等多种形式,在诉前调解、审理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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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与常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后因家庭琐事渐生矛盾,双方于2021年开始分居,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杨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双方生育子女由肖某抚养。

调解结束后,杨云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同时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劝导当事人在妥善处理离婚纠纷的同时,要尽力降低因离婚纠纷对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的情感需求。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对法官的耐心叮嘱表示感谢,表示日后会尽到责任,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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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女,女儿正在上初中。由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罗某遂将陈某诉至荆州区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未成年女儿由其抚养。庭审中,承办法官陈善敏得知罗某与陈某经常争吵,感情已然破裂,且罗某与陈某长期在外地打工,对女儿的抚养、教育问题疏于关心。

为引导本案原、被告双方共同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陈善敏在庭审结束后,积极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引导双方妥善处理婚姻中的问题,多次向原被告双方提示并强调,尽量减少离婚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影响。案件宣判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明确要求当事人要加强对子女的关爱、陪伴和心理疏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这有利于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关心、关爱、陪护、疏导未成年子女,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下一步,荆州区法院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审理家事案件的重点工作,在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的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家长的责任意识,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