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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2013一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时间:2014-12-08 阅读:1016

   

各庭(局、处)、科、室、队:

今年是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的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文明办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根据《荆州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突出“争先创优当标兵,争创‘四区’新业绩”主题,在着眼素质提升,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单位形象,突出特色亮点,落实上级要求,强化创建管理等方面下工夫,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强化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宗旨观念,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强化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载体;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人文环境;强化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成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努力争创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能动司法,为推进“四区”建设,实现率先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强化通过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观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试行)意见》,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建议,注重判后回访反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完善创新。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的工作效果。依法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市场主体的保护,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力度,服务企业改制和发展。坚持把支持全区经济发展与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依法维护当事人诉权,着力提高协调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置因发展经济引起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促进“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管理,创新执行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研究,制定和完善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坚持落实“五定一包”工作制度,加强内外协调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多措并举,推进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同时,要增强预防涉诉信访意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二)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体班子成员要按照党组工作分工,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认真履行审判和管理职责。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团结和带领干警扎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行为不廉、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法院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官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认真落实各类业务培训。坚定不移地走素质强院之路,通过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辅导、岗位练兵和参加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促进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强化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警示教育为载体的廉洁司法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队伍健康稳步发展。认真抓好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贯彻执行,深入整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促进司法作风、工作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优秀党员评比活动。围绕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调研文章、优秀法官评比活动。围绕审判效绩考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先进庭(室)、先进个人活动。通过各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作为的工作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四个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重视和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两大主题,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成就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费、车辆、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安保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维护良好的机关秩序,切实发挥安保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警规范化建设,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安防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保障。进一步做好工会、老干、妇女等工作。继续开展为干警生日送贺词、贺卡活动,及时探望住院干警及家属。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女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建立和谐的内部人际关系。重视和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增强法院发展后劲。坚持从优待警原则,积极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大气力解决干警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干警的切身利益。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一是切实将创建工作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童鹏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情况收集、联系协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机构、目标管理机构、创建活动机构、考核奖惩机构人员落实,规划、目标落实,经费落实,把文明创建纳入法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庭、室、处、队,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人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着重围绕建设素质文明、司法文明、形象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印发文件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干警正视现状,认清形势,增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明创建工作上来。三是切实在抓工作创新和落实上下功夫。继续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干警”争创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互为一体的文明创建氛围。针对新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文明创建目标和要求,各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同时,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提倡文明用语、文明服务、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树立良好风尚,加强干警的道德修养。利用“三八”、“五四”、“七一”等节日,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廉政党课、演讲、红歌比赛、篮球比赛等活动,丰富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增进队伍团结。组织干警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生活困难的干警和群众排忧解难,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意识。加强文明创建基础性工作。根据区文明办的要求,建立档案,做到资料档案化、档案规范化。改善办公环境。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公办案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为干警创造宽松、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