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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展英姿 守护“她”权益

时间:2024-03-08 阅读:146

为庆祝第114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和第3个女法官国际日,进一步凝聚巾帼力量,展现巾帼风采,丰富女性干警文化生活,荆州区法院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送法进村居  巾帼润民心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荆州区法院组织两名“巾帼”干警先后于3月5日、3月7日走进八岭山镇杨场村、新风社区开展“三八”维权普法宣传活动,让“巾帼红”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靓丽底色。

活动现场,荆州区法院法官张艾、法官助理黄小飞结合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了反诈、防性侵以及男女平等、合理界定夫妻共同债务、肯定女性家务劳动价值等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女性同胞们依法维权,争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和践行者。现场气氛热烈,群众认真聆听,并就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妇女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0人次。

感悟楚文化   凝聚力量

3月8日上午,荆州区法院组织女性干警来到楚王车马阵开展“三八妇女节暨女法官国际日活动,感受荆楚文化,展示巾帼英姿,贡献巾帼智慧,共话法院未来。

泱泱中华,灿烂荆楚。在“感悟楚文化 凝聚‘她’力量”主题分享会上,4位干警代表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围绕“何为楚文化,如何文化赋能,助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谈感悟、话未来,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大家还观看了自制视频《巾帼谱芳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代表院党组送上最真挚的节日祝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梅对法院巾帼寄语殷切期盼:“家庭是我们幸福的港湾、工作是我们幸福的基石、朋友是我们幸福的源泉,要珍惜家庭、珍惜工作、珍惜朋友,学习弘扬筚路蓝缕、拼搏奉献、改革创新、开放包容的荆楚文化精神,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骄不傲不躁不怨,遇见最美的自己,争做最好的法院人!”

分享结束后,大家跟随讲解员的步伐参观楚王车马阵,探寻荆楚文化,领悟浓重历史底蕴,纷纷感叹要将楚人自强不息、敢于拼搏的进取精神贯穿到司法审判事业中,将传统文化的精髓与浓厚的家国情怀牢牢根植于心间。

以案释法  守护“她”权益

家庭主妇能否要求误工费?

【案情回顾】2023年荆州区高速路段发生一起连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乘车人彭某某受伤和多方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乘车人彭某某无责任。原告彭某某由此诉至荆州区法院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其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弥市法庭承办人彭刚受理该案件后查明,原告彭某某系家庭主妇,全职在家照顾小孩。

【法院审理】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彭某某虽未举证证明通过劳动获得相应报酬,但提交证据证明了事故发生时全职在家照顾子女,这种家务劳动的价值应该得到尊重,应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得到适当赔偿。

【法官说法】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忽略家务劳动的价值,但是家务劳动在法律上是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家务劳动创造的价值虽然无形,但它的价值应当被“看见”,更应当被“尊重”。

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创建合格!

近日,市妇联发布《关于确定2023-2024年度荆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创建合格单位的通报》,全市共30家单位创建合格,荆州区法院榜上有名,全市法院唯一!

2023年荆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79件,及时发布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家庭和谐幸福。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区妇联携手建立“深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心连心工作室”,在审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中发出“一案六令”,审结荆州市首例未成年被害人向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案,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城南法庭挂牌“家事矛盾化解实践基地”,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法庭,妥善化解家事纠纷228件。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及法院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选派“法治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下一步,荆州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思路,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