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督察我院“三个规定”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时间:2020-05-20 阅读:634
5月12日下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李勇军,监察处副处长、机关纪委委员张旭生一行到荆州区人民法院就“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君主持,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审管办(研究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督察组一行听取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君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督察组一行查看了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了解“三个规定”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具体细节,实地查看法院内网关于“三个规定”填报设置及相关内容发布情况。
督察组对荆州区法院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实现全员覆盖。要深刻认识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有利于净化司法环境,更是切实防止司法干预,防止司法腐败的利器。
对照查摆,仔细梳理,如实填报,建立“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干预司法行为。
督促落实,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部署,做到纪律约束全覆盖,信息技术提档进位,确保审判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接受监督。
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主任朱君表示,此次督察情况会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并根据市中院要求与意见不折不扣完成“三个规定”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