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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沉迷网络赌博 职务侵占49万余元被判刑!

时间:2023-09-06 阅读:26474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胡某利用在某商贸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员的职务便利,收取该公司销售货款49万余元未上交公司而将上述货款全部充值到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该公司执行经理向胡某追问销售货款情况时,胡某以销售货款在自己银行账户上,因个人征信原因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理由进行隐瞒。案发后,被告人胡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无力退还上述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胡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被告人胡某退赔违法所得49万余元,返还被害单位某商贸有限公司。

法官提醒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胡某利用从事销售员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类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还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培训,上岗后加强监督考核。员工也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而葬送职业前程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