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件
时间:2018-10-17 阅读:860
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湖北某空间家居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某、王某等133人劳动争议一案,历时2个多小时,组织严密,整个庭审安全有序。
原告湖北某空间家居有限公司因不服荆州市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荆区劳人仲裁字[2018]19号仲裁裁决书,于2018年4月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133名被告支付工资报酬。
荆州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院主要领导针对被告人数众多的特殊情况,高度重视,并指定由民一庭庭长李家国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庭审前,合议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庭审中,经法庭调查后合议庭当庭归纳出本案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庭审前,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行山亲自主持召开庭前预备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亲自协调,详细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庭审安全顺利。在接到电力部门停电通知后,院领导迅速向区政府报告,经过沟通协调,电力部门调整了工作计划,同时在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谌翔,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中柱的大力支持及法警大队、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的通力配合下,向市中院请示增调法警2名,启动本院应急处突方案,保障工作严谨细致,切实为确保庭审顺利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