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这起执行异议之诉化解了
时间:2023-12-07 阅读:3012
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历经三次司法审查、审委会讨论,在法院送达判决书之前,经过承办法官的判前释法,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何某诉倪某、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何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荣某与荆州区李埠镇白荷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可获取房屋征收补偿款36万余元。何某向法院提交证据显示,荣某被拆迁的房屋是建筑在倪某、胡某的宅基地上。本院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冻结了案外人荣某在金融机构的拆迁补偿款。荣某不服申请法院复议,被本院复议驳回。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荣某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再次被本院裁定驳回。荣某遂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双方分歧较大,当事人一边诉讼一边信访。承办法官将该案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形成了裁判意见。
“如果我或者我的亲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我是希望一直打官司还是尽快案结事了?”在送达判决书之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渊源复杂,一纸判决并不能够彻底化解当事人心结,甚至可能引发衍生诉讼。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把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落到实处,在判决书送达之前,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再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反复的释法析理,终于促成当事人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