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执行破冰进行时—首战告捷
时间:2017-11-20 阅读:698
鹧鸪天 破冰
沙场点兵出征程,壮士出行声振天。临别尊者切切语,不破坚冰誓不休。失诚信,终难逃,一时得意切莫笑。休言裁判无公信,法院个个是英豪。
——办公室副主任王玉华
荆州区法院执行破冰专项集中行动首战告捷,11月20日共司法拘留4案4人,扣押涉案车辆2案2台,执行和解1案1人。
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四被执行人熊某、聂某某、洪某某、荆州某机械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女)均拒不履行荆州区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人员遂在此次执行破冰集中行动中将四人依法拘留,打击其嚣张气焰。
被执行人杨某某迫于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威力,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3点整到纪南法庭自动履行(2014)鄂荆州区民初字第00587号生效法律判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部分赔偿款。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荆州区法院的执行队伍,破冰前行,永不停歇,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