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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次调解20小时电话沟通,终于换来这把钥匙!

时间:2021-04-23 阅读:11809

近日,一起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经过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张星不下10次的调解、20小时的电话沟通,终于将租赁房屋的钥匙交到了出租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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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谢某与覃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租赁期限为长期租赁,覃某在租赁房屋内开办服装厂,后因双方发生矛盾,谢某不愿将厂房继续租赁给覃某使用,并通过书面张贴、发短信等方式通知覃某腾退房屋,但覃某以“长期租赁”为由拒不腾退。

2020年1月,谢某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覃某赔偿其房屋被占用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谢某与被告覃某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已于2019年8月17日解除,被告覃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租赁房屋,并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房租之日按照年租金的标准向原告谢某支付占有使用费。覃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虽然经历了一审、二审,但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覃某仍然不履行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2020年12月,谢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矛盾尖锐,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更别说配合了。”执行员张星刚拿到案子时,就强烈感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剑拔弩张。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张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或用电话进行沟通,覃某却一拖再拖,并要求谢某赔偿其装修损失。

“双方的积怨较深,如果强制腾退,可能会使矛盾更加激化,要做到案结事了,必须打开双方的心结。”案件的执行虽然一度陷入僵局,但张星始终没有停下脚步,他牺牲休息时间,多次走访了解实情。

4月14日,张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就覃某主张的装修损失问题给出调解方案,从上午11点到下午2点,坚持耐心细致做工作,终于促成覃某与谢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覃某同意主动腾退房屋,谢某也免除了部分租金。此案的圆满执结,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债权的顺利实现,又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活下去”提供了善意执行的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