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纪律作风整训部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1-02-23 阅读:15231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陵峰
同志们:
牛来鼠往,冬去春来,我们又开启了新的征程。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利用三天半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训。集中整训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下面,我根据院党组讨论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律作风建设是一个常谈常新的问题,也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更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重要内容。时代在不断的发展、形势在不断变化,各级对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体现出更严、更细、更实的新变化,我们有些干警的作风状况与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从思想政治建设上来讲。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司法改革任务的需要;是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认真研究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中的司法短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需要; 是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需要;也是为即将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前谋划的需要。
从自身建设上来讲。第一,纪律作风建设事关全局,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机关作风是党风政风的直接体现,加强纪律和整顿作风是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的需要。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持续增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才能完成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第二,纪律作风建设事关发展,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事实证明,加强纪律作风是增强发展动力、净化内部风气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抓手。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队伍精神风貌就好、干警工作劲头就足,法院凝聚力、战斗力自然就会提升,否则就会导致思想僵化、精神萎糜、消极懈怠、效率不高;第三,纪律作风建设事关形象,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司法公信力依托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作风来树立,依靠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来保证。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形象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对个案的评价。每一位干警都是法院的一张名片,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如果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文明,对群众的诉求不闻不问,对待当事人不讲究方式方法,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就会受到群众的质疑。从这个角度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和关键。
为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事关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集中整训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实现作风大转变、精神大振奋、面貌大改观,切实为新年度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谋划新思路、构建新举措、增强新活力。
二、找准问题,明确重点,扎扎实实开展整训活动
2020年,虽然有新冠疫情影响,但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全面发力、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俗话说,成绩不说不会跑,但问题不讲不得了。这次集中整训,我们要重点整顿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整顿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法院工作是一个终身学习、学无止境的特殊职业。但有的同志缺乏“本领恐慌”,学习意识不强现象明显。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不力,自觉性不高。每周政治部虽然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安排,但有的支部和部门对集中学习活动组织不严格,对所属人员是否全部到位按时参加学习底数不清、督促不够, 甚至对不参加学习的同志“不闻不问”;有的支部和部门组织学习时间短、学习方式方法简单,安排一个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到1小时就结束了;有的支部和部门对学习效果缺乏检查讲评,导致政治学习、党日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部分干警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不认真,认为可学可不学、可写可不写,学习态度有待转变,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有待增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履行职责不够,缺乏对党章内容的系统学习和领会,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讲党课落实不够好,支部建设的品牌、特色不突出。二是业务学习缺乏钻研精神。有的同志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而忽视学习,即使院里要求学习,也不认真,敷衍了事,浅尝辄止;有的同志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兴趣不浓,学习目的不明,学习深度不够;有的同志学风不正,理论与实际脱节,对法律的立法宗旨、精神领会不够,对其他学科知识了解不多,在遇到复杂疑难问题时往往感到茫然无策。2020年,最高院、省高院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组织《民法典》学习不少于15次,每次总有个别同志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参加,如果我们不学深悟透、不深钻细研,就有可能走弯路、办错案。
(二)整顿纪律作风不实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律作风建设关系到人民法院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关系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在纪律作风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同志办案作风拖拉,效率不高,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案结事未了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同志对司法为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衙门”作风、“官老爷”作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当事人冷、硬、横、推、烦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职业操守不优。有的同志庭审不规范、不严肃,不按规定着装、庭审期间接打电话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同志裁判文书制作粗糙,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适用法律不当、校对不认真;有的同志简单办案,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三是工作标准不高。对待工作,有的同志仅仅满足于领导不批评、媒体不曝光、群众不告状、个人不出事;有的同志对待工作能拖则拖、能推则推,敷衍塞责,消极怠工,少干事甚至不干事;有的同志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不到位。四是自身要求不严。有的同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规定置若罔闻,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的同志只要组织照顾不讲工作业绩, 不按时上下班,隔三差五请假,讲苦累不讲奉献,要待遇不要规矩;有的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拘小节、形象不佳,更有甚者目无组织、怨天尤人、我行我素。虽然通过开展党组巡察,促进了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工作作风的明显好转,但仍然存在会议不按要求着装,迟到早退,随意进出,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串门”等不良现象,八小时以外存在个别干警在公共场所吃请、酗酒、带彩娱乐等违规违纪现象。五是部门管理力度不大。有的部门负责人失之于宽、失之于严,对所属部门干警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吭声、不引导、不指正,讲面子不讲规矩,重义气不重原则,致使有的同志对自已存在的问题看不到、改不掉,形成恶性循环;有的好人主义作怪,对歪风邪气姑息迁就,不敢斗争,批评起来也是蜻蜓点水、轻描淡写,甚至对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漠然视之、任其发展。
(三)整顿执行制度不力的问题。在落实或执行制度上,全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对制度的学习熟知不够。有的部门将院下发的各类制度以及文件、通报或束之高阁、或只言片语传达,组织所属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传达不够,导致有些同志对相关制度不知晓或了解不全面,影响了制度的有效落实;二是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不强。有的同志视制度为儿戏,把制度当成“稻草人”“纸老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遵守制度的意识比较淡薄;三是落实制度不严。在严格制度的落实上,讲一讲好一点,催一催动一动,有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够,缺乏持之以恒,缺乏较真碰硬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熟视无睹,影响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如卷宗归档问题,院里有明确规定,也出台了档案管理制度,但有的部门、有的同志就是思想不重视,结案后不及时整理卷宗,也不及时归档,导致大量已结案件卷宗搁置在业务庭,隐患很多。
(四)整顿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面对新形势下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有的同志沉湎于以往成绩,创新激情不高,新思路、新办法不多;有的同志面对困难裹足不前,四平八稳,工作平平。有的同志不善于研究思考新问题新情况,满足于凭老经验、按老套路办案,满足于现有的政治业务知识,机械地拿着法律条文生搬硬套,往往陷入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窘境,造成工作平庸和被动,不能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部门除完成正常业务工作外,对创先争优,争创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以及优秀调研文章不重视、不落实、不上心,参加学术研讨和宣传工作的热情普遍不高,精品案件、调研文章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较少,甚至是榜上无名。
(五)整顿审判绩效不优的问题。一是结案均衡度不高。少数法官办案节奏和进度把握不够好,周期意识、循环意识不强,突击开庭、突击制作文书、突击结案,导致审判绩效重点指数上升、下降起伏大,波动明显。2020年,我院审判绩效的各项指标很长一段时间在全市处于落后位次,有时甚至垫底,多数时间都处于追赶状态。二是破解积案办法不多。2020年,全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还有9件。少数业务庭主动协调不够,配合意识不强,指导督办不力,缺乏一案一策,也缺乏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导致案件久审不结。三是案件质量不高。2020年,全院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抗诉案件共88件。少数法官存在判后答疑不深入不细致,案结事不了,导致上诉案件多;少数案件存在审判程序不到位,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同时也存在少数业务庭与上级法院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不够。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是衡量审判绩效水平的重要指标,大家对此务必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共同遏制发改案件居高不下的不良态势。四是司法能力水平不高。有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当、有的案件裁判效果不佳、有的案件久审不判,这些都是司法水平不高、司法能力不强的体现。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大背景下,作为法官,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更新知识,更新理念,努力提升自身驾驭庭审、正确适用法律和做调解工作的能力,要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口服心服。
同志们,以上我列举了一些带有共性和个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或个别同志身上,但如果不加以克服和解决,全院工作就会受到影响,法院和法官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就会受到损害。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对标立规中查找差距,在严格整改中解决问题,在深化学习中提振信心,刀刃向内,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决不允许让制度规范沦为“稻草人”,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整训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方法步骤已经在方案中讲明了,我就不再重复。为扎实推进整训工作,落实各阶段任务,我再提四点要求:
一要抓好会风会纪。一是严格考勤。各部门负责人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实行“关门整训”。所有人员要按时参加各项整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二是严格着装。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训,统一着冬装和黑呢子大衣,穿白色衬衣,系红色领带,佩戴小法徽。三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加会议、学习、讨论等集中教育整训时,所有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和中途退场,不得吸烟、玩手机。四是严格开展整训活动。分组讨论时,所有人员均要发言表态,各组要认真做好记录。政治部要及时收集讨论情况,研究室及各组记录人员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编写工作。
二要抓好集中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为一名法官或一名政法干警,学习对我们来说显得十分重要。不加强学习,就有可能迷失方向、就有可能办错案、就有可能被前进的浪潮所淘汰,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这次集中教育整训活动要把学习教育作为首要环节,通过学习教育,要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
三要抓好自查自纠。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深入查找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教育整训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前面讲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和“六查六看”等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问题。这次集中教育整训活动主要目的是解决存在的问题,落脚点在整改。各部门及干警要把整改提高作为教育整训的重点和关键。落实整改措施关键要突出一个“实”字。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集中归类,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要通过整改,努力实现这次整训的目标要求,坚决纠正松散懒现象,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自查整改,要努力达到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司法水平明显提升的效果。
四要抓好组织领导。要按照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坚决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整改问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问题亮出来,防止走过场;对集中教育时间、参加人员、教育内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做到有记载、有整改、有措施;政治部要开展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整训情况。要以集中整训活动来推动工作,以实际工作来检验整训活动的成效。
同志们,整训不是目的,而是收心聚力,确保年度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有力举措。律回春辉渐,万象始更新。我们要以这次纪律作风整训活动为契机,正视问题,克服不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为做好2021年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开创荆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