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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引纠纷 耐心调解系友情

时间:2018-11-15 阅读:704


      蔡某与马某分别坐在原、被告席上时,依然在反复声称双方一直以来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只是因为劳务工资拿不到手,才不得已而对簿公堂。

      2014年初,马某雇请朋友蔡某从事建筑工程的管理,约定按每天180元支付工资报酬。2015年4月双方经结算,马某共欠蔡某工资35500元。后来,蔡某经多次催讨无果,2017年3月双方经过劳动监察中心调解,达成付款35000元的协议。之后,马某仅付蔡某7000元,下欠28000元至今未付。庭审中,马某辩称,蔡某因欠自己儿子小马的钱,其小车也被扣押在劳动监察大队。蔡某表示与小马的债务早已结清,扣押小车是马某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纠纷所致。

       马某一直拖欠蔡某工资,蔡某为何始终视其为好友?因为蔡某深知,马某并不在这条债务链的顶端,且工资也被他人差欠!弄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主审法官张倩决定加大调解力度,经过一番努力,双方达成了在春节前一次性给付28000元的协议。但是,对于由谁承担本案250元的诉讼费,双方再次产生争议。马某认为:“我出诉讼费不就是败诉了吗?不是我不愿给,是因为别人没给我钱,我才无法给付工资,怎么就败诉了呢?”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主审法官从情理出发说服蔡某承担了诉讼费用,并告知马某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此案的调处,对于法官来说,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简单调解,但对蔡某来说,面对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收回有望,却是感激不已。这样的调解可能每天都在发生,看似平凡,但对当事人意义重大。就蔡某而言,通过法官耐心调解,既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双方多年的朋友情谊。同时,通过诉讼途径,也使其亲身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法官感言:

       年关的脚步声将近,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度受到关注。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缺乏是农民工普遍存在的问题,给维权平添了不少困难。很多工人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始干活;有的工人在欠条上把自己的名字签成朋友间称呼的小名;有的工人因多方转包且非定期发工资,连施工单位究竟欠自己多少钱都只能说出个六千多或者两万多的概数。而农民工一旦有要求,就可能直接被辞退。特别是在建筑工程领域,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一直存在,以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很长的债务链,房地产开发方、承包方、施工方相互推脱,支付工资的主体难以厘清,更有甚者,打着帮农民工起诉讨要工资的旗号,诱导工人签订放弃主张工资权利的协议,而这些工人连自己签了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维权路很长,农民工需要完成很重的功课以便更快成长,而司法部门能做的,就是用最快速的程序保障他们的工资,让农民工相信司法作为最后的救济、最后的希望,是公正可信赖的、是有力度有温度的。“心里很多苦的人,只需要一丝甜就能被填满”。就像蔡某这样被拖欠工资的人,他们可能不太理解法院和劳动监察中心有什么区别,两个部门的调解有什么不一样,但只要有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替他们解决问题,帮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血汗钱,就是他们心中最公正最温暖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