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好榜样!荆州区法院一级法官张艳丽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时间:2019-03-18 阅读:1355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春意盎然。3月1日,荆州区法院张艳丽同志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艳丽,女,生于1975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法官,1994年通过招干考试进入荆州区法院工作,现任荆州区法院分调裁办公室负责人,先后荣获荆州区“十佳女政法干警”“模范公仆”“巾帼建功标兵”,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十佳法官”、全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2018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开展向张艳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学习她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政治品格,学习她依法办案、法理融合的司法理念,学习她扎根基层、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学习她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职业情操。25年来,她扎根基层,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用青春淬炼审判“快刀手”,用公正践行为民宗旨。2018年,她带领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共办结各类案件达360件,深受当事人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