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起纠纷 上门调解润心田
时间:2024-08-22 阅读:9713
“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荆州区法院城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
78岁高龄老人张某生育二子一女,因次子入狱服刑,长子与长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甚至将老人赶出家门,导致老人只能住在即将被拆的违章建筑中生活,张某无奈诉至荆州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江龙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法律援助律师前往张某家中了解其居住情况,并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商量如何妥善处理老人房屋居住问题。之后,李江龙与律师前往老人子女家中,从亲情、人情、法理的角度向他们阐明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张某的子女转变态度,并承诺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至此,这场亲情风波得以妥善平息。
赡养纠纷小案件,为民司法大担当。荆州区法院城南法庭立足家事审判庭定位,对于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注重以调解促和谐,通过法情理并用,重架亲情桥梁,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为家庭和谐发展提供了温暖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