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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达协议,司法确认再给力

时间:2020-06-03 阅读:666

人民调解达成协议

是否需要申请或如何申请

司法确认

从下面这起案件中

让我们一起感知

司法确认的便利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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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1月,甲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人行横道线内时,与乙某驾驶非机动车相撞,造成乙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此交通事故中,甲某负主要责任,乙某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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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就此次事故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部分,双方申请了荆州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某与乙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认可,甲某自愿赔偿乙某全部医疗费(具体金额以医疗票据为准)之外另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复查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共计4500元;超出调解协议部分乙某明确放弃,乙某不再向甲某主张任何民事赔偿权利。本协议为一次性了结协议,双方不再另起争议。

二、办理保险理赔需要双方配合的,双方应予以配合,保险理赔具体数额,以保险公司核定为准。协议履行方式、地点、期限:签订本协议时,甲某支付乙某4500元。

司法确认

2020年3月,甲某与乙某向荆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荆州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甲某与乙某于2020年3月24日经荆州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确定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提醒

当今社会,随着民众法治意识的提升,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多的会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为了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应当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管辖、案件范围、申请条件等内容,规范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本案中,乙某伤情轻微,争议不大,在荆州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对处理意见快速达成一致,在减轻当事人自身诉累的同时,也能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简易案件占用过多司法资源。因此,若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除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外,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先行调解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