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荆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25-03-25 阅读:277
近日,荆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某、刘某等10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被告人胡某租赁多地作为办公地点,购买了大量电脑和手机,由被告人刘某利用技术将涉黄广告合成至具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功能的二维码以及设计快手自动运行脚本。后胡某组织聂某等人在快手上发布虚假的涉黄二维码吸引不特定公民扫描,引导公民下载APP以获取公民手机号码、验证码。后被告人胡某未经公民同意,安排龙某将获取的手机号码、验证码通过QQ群转发给他人,以此获利。经核实,胡某等10人共计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井然有序。在庭审中,10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身处大数据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与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一时不慎,可能导致公民人身、财产遭受严重侵害,每一位公民都应当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太多个人信息,不贪恋小便宜,谨慎参加各类扫码送小礼物、网络调查问卷等活动,更不可将个人信息提供或者出租、出售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以避免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处理个人信息时,要格外细心,及时将载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等涂改、撕毁;公开发布信息时,要避免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开,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要以案为鉴,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恪守法律底线,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