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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

时间:2023-09-20 阅读:2709

执行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

序号

材料名称

要      求

1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需要手写签字的原件1份;

申请人为法人(公司)的,需要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原件1份,日期填写材料提交当天的日期。

申请书除签名外的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手写的申请书,字迹应足以辨认,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需重新提交。

2

申请人身份信息

申请人是自然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

申请人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被执行人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打印的工商信息1份。

:公司工商信息可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打印

4

执行依据(判决\调解书、仲载文书等)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案件如经过二审的,需要一并提交一审及二审的文书。

5

送达回证

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书的,需提供仲裁委出具的送达回证或仲裁文书生效证明1份。

执行依据为一审法院裁判文书的,只需审判法官在系统上确认生效即可,经过二审的须二审送达回证或生效证明。

6

申请人收款账户确认书

6-9项文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到本院执行事务中心直接领表填写,作为申请执行的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7

财产线索登记表

8

执行立案初次接待笔录

9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0

如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来院办理执行申请,或者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手续:

(1)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律所函原件③律师证复印件或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各1:

(2)委托员工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员工证明1:

(3)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的,应提交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近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