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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不止步 执行暖人心----荆州区法院纪南法庭执结一起长达四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

时间:2022-01-26 阅读:27967


“这面锦旗你们一定得收下,多亏了你们,我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近日,申请执行人马某将一面锦旗送给荆州区法院纪南人民法庭,表达了对法庭办案人员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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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刘某驾驶一辆已被注销的结构货车行驶,与前方同向马某推行的自行车相撞,导致马某倒地受伤。经交通管理局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马某住院后,刘某垫付医药费3100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两次鉴定,评定马某伤残程度属十级。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李某赔偿马某医疗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0489.8元,扣除前期垫付3100元,还需赔偿47389.8元。

判决文书生效后,因刘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申请执行。纪南法庭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但刘某一直未履行。纪南法庭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仅发现2000元,遂依法划扣付给马某,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庭考虑到马某年纪较大,且家庭生活困难,于2020年11月2日主动为其申请1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马某家庭的生活压力。

近日,马某再次来到纪南法庭,法官助理张艾热心接待了他,并积极与庭长李德庆商讨案件执行方案。前期,因被执行人是外地人且拒接电话,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被动,但张艾并未放弃,通过“法讯通”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再次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被执行人终于接听电话,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同意履行赔偿款30000元。第二天,被执行人从外地赶到荆州,在法庭将赔偿款交付给了马某,同时马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给了纪南人民法庭。

至此,一起历时近四年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时至寒冬腊月,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正义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