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拍视频相要挟,敲诈勒索被判刑!
时间:2020-08-10 阅读:913
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6000元。对二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1.85万元及扣押在案用于犯罪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至5月20日
甲某(化名)、乙某(化名)合谋
从网上购得具有秘密拍摄功能的
手表、跟踪设备
由乙某采取秘密拍摄
丙某(化名,已判决)等人
在某地开设赌场的现场视频后
转发给甲某
甲某再通过短信将现场视频
发送给丙某等人
并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为由
向丙某等人索要钱财
甲某、乙某采取上述方法
向丙某等人索要钱财25次
共获款1.85万元。
2019年12月5日
甲某、乙某被依法逮捕
2020年3月23日
检察机关指控甲某、乙某
犯敲诈勒索罪
向荆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甲某、乙某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为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处罚。被告人甲某、乙某多次敲诈勒索,可酌情对二人从重处罚;被告人乙某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甲某、乙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二人均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已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合理的辩护意见,本院已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官提醒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甲某、乙某合谋利用秘密拍摄的视频资料威胁被害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被害人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采取正当方式及时向有关单位检举揭发,切勿采取“黑吃黑”的方式牟取不义之财而触犯法律。